| 那坡县政务服务中心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办理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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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4-03 16:32 文章来源:那坡县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那坡县政务服务中心
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办理指南
一、办理部门:那坡县经济贸易局
二、办理依据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》
三、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及份数
1、相应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2、注册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
3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四、办理流程:窗口受理——局领导审批——局办公室盖章——窗口出件
五、办理时限:15日内(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计算)
六、收费标准、依据:收取证件工本费
七、延期办理情形:不可抗拒因素。
八、咨询电话:6805553
九、温馨提示: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指南,并认真核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;对本指南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。办理事项审核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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